为切实做好集团公司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结合矿井生产建设总体安排,特对年地测防治水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两级集团公司年1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及上级有关管理要求,牢固树立“有掘不探就是事故”的理念,以服务于安全高效矿井建设为宗旨,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加强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地测防治水基础工作,规范防治水现场管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坚决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完善“长、短探”工艺流程,实现探放水程序化、规范化管理。 2、完善并落实带压开采矿井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措施。 3、井下物探覆盖率达%,准确率达70%以上。 4、逐步完善安全高效矿井地质保障措施。 5、保证矿井测量及贯通精度;完成资源回采率计划指标。 6、消灭无计划透巷、透水,杜绝水害伤人事故。 三、总体思路 深刻汲取“9.28”正升煤业透水事故教训,以老窑、采空区积水防治为重点,按照物钻化并举、危险区域重点探放的原则,严格制定和落实好探放水措施;继续推行探放水“三项制度”,规范防治水现场管理;对危险区域重点监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水害隐患;强化隐患排查、预测评价等基础工作,夯实地测防治水基础。抓住一条主线,突出两个重点,推行三个制度,实现四项常态,把好四个关口,落实五项规定,严守五条红线,实现一个目标。 抓住一条主线:以矿井水害防治为主线,全面做好地测防治水业务保安工作。 突出两个重点:以受小窑威胁和带压开采矿井为重点,及时消除矿井水患,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推行三个制度:防治水工程专用图纸制度、地质资料上图制度、回采工作面设计前地面调查踏勘制度。 实现四项常态:实现“有掘必探”、逐头逐面水害隐患排查、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及防治水现场管理“三项制度”常态化。 把好四个关口:严把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有效进尺验收及允许掘进通知单下发关。 落实五项规定: ①矿井防治水符合“三专”要求:专业人员、专用设备、专门队伍; ②探放水钻孔验收实行“三方”现场签字(安监、地测、探水队); ③探放水环节落实“三方”领导责任:设计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施工由生产矿长负责,验收由安全矿长负责; ④防治水现场管理执行“三项”制度(允许掘进通知单、探放水图牌板、水情水害监测汇报); ⑤水害危险区实行“三线”管理: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严守五条红线: ①采区、工作面未设置排水系统进行采掘活动的; ②开掘工作面无允许掘进通知单冒险掘进的; ③开掘工作面不执行“有掘必探”及“三项制度”的; ④回采工作面水害隐患未消除组织回采的; ⑤采掘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未立即撤人的。 实现一个目标:实现防治水无伤亡及贯通测量零失误目标。 四、年矿井防治水重点工作及要求: 1、继续完善股份制矿井地测防治水基础保障体系,“六投产”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纳入生产矿井管理。 (1)、区域公司、股份制矿井必须建立和完善以董事长、矿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防治水领导组织机构及以矿总工程师为主的防治水技术管理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矿总工程师应亲力亲为,把好地测防治水技术关。 (2)、股份制矿井必须保证地测防治水机构健全、人员及队伍稳定、装备齐全。“六投产”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人员数量、探放水队伍建设及装备按生产矿井要求配置。 (3)、区域公司必须加强对所属矿井井下物探及异常区验证等工作的管理,股份制矿井井下物探可由区域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4)、股份制矿井应认真核查现有老窑、采空区资料的可靠性,尤其是孝义公司各矿井及和善、正佳等矿井必须在5月底前由区域公司组织对全井田小煤矿井筒进行全面排查和实测。 (5)、“六投产”矿井必须按时完成《建矿地质报告》和《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编制和评审工作。本年度,“六投产”矿井地质、测量、储量及图纸等按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进行考核。 (6)、基建矿井应重视并加快永久排水系统建设进度,严格执行矿井基本建设程序,在永久排水系统运行前,矿井、采区必须有足够的临时排水能力。 (7)、各区域公司必须切实加强和做好对所属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监管和指导,重点做好所属矿井防治水措施制定、落实及重大水害隐患治理的监管工作;每月对所属矿井的地测防治水工作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及时报集团公司地测处。 2、严格执行“有掘必探”,规范探放水现场管理,对受小煤矿威胁严重的矿井落实好“长、短探”相结合的探放水措施。 (1)、必须将“有掘必探”作为一项制度严格遵守。探放水设计必须根据工作面水害特点进行针对性设计,并严格实施。 (2)、必须将探放水工作纳入矿井采掘生产环节进行组织和管理。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将探放水纳入掘进工艺流程,工作面回采前必须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组织回采;矿调度室协调探水和掘进作业。探放水进尺纳入生产任务统一考核。 (3)、进一步规范探放水闭合管理程序。探放水施工、验收及通知单下发必须维护设计的严肃性。矿地测部门是落实探放水闭合管理的牵头部门。本年度,集团公司将继续加大“有掘必探”的考核和追责力度。 (4)、柳湾、水峪、高阳及孝义公司各矿等开采厚煤层且受小煤矿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采用“长、短探”相结合的探放水工艺,长探必须由探水队实施,短探可由掘进队组实施。 (5)、长探的钻孔密度必须能保障巷道前方掘进安全。短探重点针对巷道顶、底板临近层。短探孔由地测科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短探的超前距、帮距不得小于5m。 (6)、短探必须在长探的允许掘进距离内实施;短探孔施工不得采用手持钻机;短探钻孔由跟班安全员现场验收和控制当班允许掘进距离,并在班评估表中对短探距离、孔数、允许掘进距离、实际掘进距离及剩余距离进行记录、移交。 (7)、探放水执行五个不准:未到现场查看工作面条件,不准进行探放水设计;地测人员未到现场标定孔位,不准开孔钻探;“三方”人员未到现场,不准验收钻孔;钻孔未达到设计要求,不准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无允许掘进通知单,不准掘进。 3、提高井下物探准确率,完善带压开采下组煤回采工作面探查手段。 (1)、井下物探做为现阶段矿井主要探测手段之一,必须强化专业化队伍建设。股份制矿井应以区域公司技术人员为骨干,存量矿井继续巩固物探“三人小组”机构模式。 (2)、目前,各矿井普遍配备有瞬变电磁探测仪和高分辨直流电法仪等多种仪器,对构造导水性探测及探水线内发现的异常区应两种物探手段相互印证以提高井下物探准确性。 (3)、重视和尽量减小井下环境对物探仪器的影响,对探测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井下物探报告按无效探测处罚。本年度,井下物探除实现采掘工作面必须全覆盖外,考核重心向准确率转变。 (4)、对受采空区积水威胁或带压开采下组煤的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无线电坑透和电法探测,并编制回采工作面专项钻探设计进行验证、总结。 (5)、两渡、高阳、灵北等带压开采下组煤的矿井,在本年度应充分利用现有仪器,完善工作面底板富水性及隔水层有效厚度探测手段。对已知断层、陷落柱必须开展专项探测、验证。 (6)、树立“物探异常不验证,物探效果等于零”的理念,所有物探异常区必须进行钻探验证;各矿井必须定期对本矿的物探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7)、本年度,将与科研院所合作,在地质构造复杂矿井及高产高效工作面实施槽波地震勘探工作,力求实现工作面地质构造的精细探查。 (8)、以存量矿井独立开展、股份制矿井技术服务形式,全面开展井下探放水钻孔测井分析工作,从而解决井下钻孔窥视、定向定位及孔内信息盲区问题。 4、做细、做实水害隐患排查、工作面安全评价等常态性工作。 (1)、继续严格执行防治水现场管理“三项制度” ①掘进工作面执行允许掘进(停掘)通知单制度。 在允许掘进距离内发生水害事故,追究矿地测部门和总工程师责任;地测部门未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施工队不得擅自掘进,否则按“三违”论处。 ②采掘工作面执行当班安全员水情水害监测、汇报制度。 明确当班安全员负责观测、记录、汇报本班水情水害情况,当作业点出现透水征兆安全员有责任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③探放水作业现场及掘进工作面实行图牌板管理制度。 探放水起始位置必须在巷道帮醒目位置标识,允许掘进距离控制牌板由当班安全员填写,以保障安全员能准确控制允许掘进距离。 (2)、真正做实、做细水害隐患排查和工作面水害安全评价工作。 ①工作面掘进、回采前,必须进行水情水害分析及安全性评价,否则,严禁进行采掘作业;安全评价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部门会审后,方可作为工作面是否具备安全掘进、回采条件和编制探放水设计的依据。 ②遵循“全面覆盖,分类管理”的原则,孝义公司矿井、柳湾、水峪、高阳、两渡煤矿每旬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其它矿井每月进行一次水害隐患排查。 ③对查出的水害隐患必须按照危险程度,制定治理办法和措施,做到责任人员、整改措施、资金、时间、应急预案“五落实”。水害隐患排查由矿总工程师亲自组织安排。 ④对查出的重大水害隐患实行上报制度,集团公司将根据水害的性质及威胁程度组织力量进行专项研究和技术支持。 (3)、强化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再普查再调查工作,完善和落实预防治理措施。 ①雨季前,集团公司将集中组织对各井田及周边老窑采空区积水、废弃井筒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测量,重新核实老窑及采空范围并预测积水量,集中完善相关图纸、台帐资料。 ②做好地表裂缝、山体滑坡、塌陷坑、地面钻孔、废弃井筒、河床渗漏及防渗工程等常态化巡(调)查工作,建立动态排查及观测台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③对各时期的老窑或采空积水区必须实行“三线”管理,明确:所有老窑、采空积水区的探水线外推距离不得小于m;采掘活动在接近探水线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第94条要求。 ④规范采空巷道侦查程序,具备对小煤矿采空巷道进行实测的工作面,在施工绕巷工程前,必须由矿长亲自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审批。严禁矿井自行组织进入采空区侦查。 (4)、严格专项探放水工程管理,对专项防治水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继续执行物探异常区、出水点汇报及水质化验结果上传制度。 5、对7个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对9个排水系统挂牌督办。 (1)、本年度,集团公司地测防治水重点监控区域: ①柳湾矿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措施的落实。 ②高阳矿N1采区老空水及带压开采防治水措施的落实。 ③水峪矿老空水防治水措施的落实。 ④两渡矿二采区带压开采防治水措施的落实。 ⑤正珠煤业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措施的落实。 ⑥孝义公司各矿井探放水措施的落实。 ⑦股份制矿井大型(重要)贯通测量工程。 对以上重点监控区域的地测防治水工作,集团公司地测、安监等相关部门将重点进行督查督导;以上区域的大型贯通测量、防治水方案、措施及预测预报必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2)、排水系统挂牌督办项目: 中央排水系统建设(2座矿井):贾郭、和善矿。 采区排水系统建设(7座矿井):柳湾五盘区、两渡矿二采区、南关矿三采区、曙光矿一采区、香源矿一采区、灵北矿五采区及正善矿二采区。同时,对双柳矿下组煤排水系统建设情况予以北京治白癜风去哪个医院北京看白癜风医院地址